64亿毒品大案4人获刑,多名中国嫌犯仍在逃
马尼拉地方初审法院(RTC)就2017年5月价值64亿比索的602.279公斤沙雾走私案件,判定海关中间商沓古巴(Taguba)等4人有罪。
在88页的判决中,马尼拉市地方初审法院第21分庭法官拉克地判处沓古巴及其共同被告终身监禁(20至40年徒刑)并命令他们对合并判决中的三项指控各支付5000万比索。
同样因违反《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》而被定罪的有沓沓德、菲德尔·李、董某深(音译,Dong Yi Shen,化名肯尼斯·董)。
拉克地表示该案件中的其他共同被告仍然在逃,并且还未被提审。他们分别是马歇尔拉纳、陈某龙(音译,Chen Julong)、理查德尔·陈、陈某民(音译,Chen I-Min)、朱某俊(音译,Jhu Ming Jyun)和李某峰(音译,Li Guang Fend,化名曼尼·李)。
这起案件涉嫌从中国走私毒品,并且从马尼拉国际集装箱港口(MICP)取走后被藏在描仁瑞拉市一家仓库的金属圆筒内。
沓古巴拥有的“金色打击”物流公司,亦即为装有非法毒品的集装箱MCLU6001881的卡车货运商。它将该集装箱从国际集装箱港口运送到宏飞(音译,Hong Fei)物流仓库内,而陈某龙是这家仓库的总经理。
他还协助从海关释放货物,并聘请了马歇尔拉纳提供服务。
此外,沓古巴拥有的EMT贸易公司是MCLU6001881号集装箱的进口商或收货人。
董某深称自己在一次社交场合认识了李某峰,并将其介绍给沓古巴,谈论为中国商人建立进口业务处理的事宜。
董某深表示,在2017年5月26日案发之前,沓古巴在同年2月至4月已经将十一个从中国进口的集装箱运送到了宏飞物流公司。
在仓库检查过程中,MCLU6001881号集装箱显示含有机器零件、杂货和五个木箱。
这五个木箱上有一张写着菲德尔·李名字的纸条。
打开后,木箱内装有金属圆筒,毒品被藏在塑料袋中。
拉克地表示,集装箱MCLU6001881的进口“是在被告董某深、沓古巴、沓沓德和菲德尔·李不可或缺的参与下完成的。”